佐伯沙弥香的追忆4:序
序
(资料图)
我把最后的杂物规整放入纸箱,用胶带仔细封好,大功告成。还没到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但下午阳光直射进来,房间的温度还是提升到了一个想当高的程度。在长时间专注收拾家当都过程中,我不可避免的出汗了。刘海黏住额头感觉并不好受。
正当我终于可以休息一下的时候,一抬头便望见阳房间的另一侧,收拾着摆在她面前的东西。不过阳好像并没有很专心在作业。她手里把玩着上回我们去寺庙带回来白瓷的小猫神像,嘴时有时无哼着那么一两句断断续续的童谣,梳的利落而修长的马尾蹦蹦跳跳,明显是在神游物外。
我可以十分偏心的说,她真可爱。
「嗯?」似乎感受到我的视线,阳忽的转过身来,一回头眼神就和我正对上了。而后我俩僵持一秒,阳就因为心虚而羞赧的笑了。
真拿她没办法,我走过去帮她把剩下的东西一起收拾完。
阳的租房到期,思索之下另外在附近重新租了一间房。现在我们需要把我们的东西打包好,然后明天搬家公司就会过来。
本来之前我们是一起收拾的,但就在一起把应该搬走的东西清理出来的过程中。一个又一个被我们拿出来的小物件,比如上回去逛街买的成对的手机挂件、上回她嚷嚷想要买回来却只用过一会的欧式茶具、偶尔去书店闲逛一时兴起买的书,原想着读完互相交换感想来着,后来我们不约而同的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了。
像这样的东西,我们每拿起一样,有关于这件东西的记忆,也会被重新拾起。我们也不也自觉的停下收拾的脚步,来相互谈论起有关这件东西的事情。一点一滴的来回忆过去的种种,以前去过的地方吃过什么、取笑当时对方的当时的窘境、重新计较起很久之前的小变扭。互相打打闹闹。
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预定时间的大半了。于是我们分开来收拾,分开之后效率提升了,我的部分比我想的要快的完成了。至于阳,我对她专注力早已心中有数。所以看见我收拾完之后她远远落后我的进度,心里早有准备。
对于此,我只得说着「真拿你没办法啊」有点嗔怪地瞟了她一眼,然后起身去帮她完成。一如往常。
替阳收拾完的时间并不长,在这期间阳只是静静的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半倚着我的手臂和背。一声不吭,比我家的两只猫还要乖。
「好,这样收拾完了。」
「比想象的要多呢,我们的东西。」
「是啊,我之前还想着要是东西不多就不用叫搬家公司了,我们自己每天搬点不用几天就能搬完来着。」
「但是没有想到东西比想象的要多对吧,自从我们在一起之后东西就变得多了。我也想和你一点点把东西搬走,听上去感觉很不错的样子。」
「和你在一起之后多了很多碍事的摆设,很累赘吧。」又想起那套没用过几次的欧式茶具,我有些低落的浅笑了一下。之前阳的家什物件少的像是个极简主义者,我的出现让阳的这间临时居住的落脚小窝,不说摆满了也可以说是各个角落充斥着气息。嗯,充斥着我们两个在外面玩耍闲逛带回来的气息。
我不由得想这种变化是一种好事吗?也许一直那样欢欢乐乐活得单纯的极简主义者才更加适合她吧?不过话说回来这种变化也不是单单因为我才变成这样的。我又想到了那件闲置已久的欧式茶具,变扭的小情绪又悄然浮现心间。
「哪有~这些东西都是和沙弥香学姐珍贵的回忆呀。」察觉到我情绪的变化,阳俯着身子朝我凑近,偏着头像是乖巧的猫儿对我软化的叫叫。
「怎么忽然叫我前辈了,枝元同学。」我挺直了一下脊背,正色说道,要说内心没有动摇是骗人的,但还是要维持一下我真正和在阳闹别扭的事实,当然只是小小的变扭。
「好了好了,搬家公司明天才来,你想好今天去新住处过夜带好什么东西了吗?」阳似是早看出我的色厉内荏,笑着起身温柔的拍了拍我的肩膀,交代我接下来要做什么事情,接着去另一边去整理自己要带走的东西了,一如我平常对她会做的事情那样。
只剩我像是一个还没爆炸就已经瘪了的气球一样,怔怔望着她的背影一会后,继续把打算带走的东西打包带走。
其实阳说的没错,这些像是胡闹的摆件确实都是我们珍贵的回忆。相信我们在多年以后,看见这些东西之后也会想之前那样脸上泛起点点微笑,心中也会浮现我两在当时的欢乐的时光和心情吧。
犹如实质般的积累,我们一起的时光,像是黄金色泽的蜂蜜一样甜蜜幸福。
我抬头瞥见阳在收拾的背影,跟初见时像毛笔尖尖一样蹦蹦跳跳的小短马尾辫,如今也成长到柔顺又亮丽的、我每晚都爱不释手的长发了。
在这头发由短及长的期间,阳你也累积了多少在心间?
接着阳好像是收拾完了,站起身提着东西,回头对我招呼一声说到外面等我。
我也该走了,起身抱着纸箱,环视房间最后再次确认有无遗漏。
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看见傍晚的阳光通过这个窗户照进这间屋子上的一片小小地方,夕阳的颜色温暖柔和。以往时候我一般都会坐在这片小小阳光中,乖乖等待阳做的简单而又好吃的食物。也许吃完之我再泡茶,和阳一起一边喝茶一边闲聊没准是个好的注意,就在刚才我特意把那套茶具拿了出来。今晚就是试试,相信阳也会开心。
也许我在很久之后会怀恋这里,但我绝不会贪念这里。
因为我很讲清楚,她的所在才是积累的源泉。
我收回目光,回头快步向着门的方向走去。
尽管手上还抱着箱子,可我还是想挽住阳的手臂一起回去,挽住水蓝色泡袖里伸出来的白皙手臂。
(原文始载于老福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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