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俞放虹、赵进
延和刘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拓尔思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截至 2023 年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拓尔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受让西部区域总
部及大数据研发和运营服务基地项目商业配套用房的客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
性担保事项,属于房屋转让办理银行按揭过程中的保证行为,是为配合成都子公
司的配套商业用房转让目的而必需的、过渡性的担保措施,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
序,符合行业惯例,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
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独立董事:俞放虹、赵进延、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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