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不正当竞争法 娃茅酒业被罚5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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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茅酒业”)因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被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1万余元。
处罚事由显示,娃茅酒业经营的贵州娃茅酒和娃茅小哈酒瓶身及外包装整体图案布局、颜色搭配与贵州茅台酒的瓶身、外包装相似。娃茅酒业通过“娃茅店”众筹项目开展贵州娃茅酒业务,截至案发违法经营额为34万余元。
对此,8月29日晚,娃茅酒业官方公众号发布“致歉声明”称:“因企业初期设计品控把关不严,导致包装设计存在瑕疵,对外界造成了一定的困扰,特此真诚致歉。”
娃茅酒业称,该批次酒仅作为内部品鉴酒,并未进行实质销售。我们自收到投诉起,已立刻下架争议产品的宣传,积极研发新品,新品将于近期上市。
据了解,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宗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其中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包括杭州宗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编辑 田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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